10月28日,廣東省高新技能企業協會發布了最新《關于安排2020年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作業的告訴》,相較2019年有重大改動。其側重在產品先進性、對進口產品的首創可代替性,以及重點表現企業自主立異能力,完成高質量展開的要求,其契合國家轉型升級及強調立異展開的要求,對高新技能產品定位及要求也發生轉變。
關于安排2020年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作業的告訴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推動企業自主立異、培養新動能,完成高質量展開,依據有關要求,從今年開始,我會從原展開高新技能產品確定轉向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經研究決定,現安排展開2020年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作業,遴選出國內首創可代替進口的名優高新技術產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名優高新技術產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名優高新技術產品。有關申報事項告訴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 凡在廣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出產的產品及其發揮中心支撐效果的技能歸于《國家重點支撐的高新技能領域》(國科發火〔2016〕32號文)規定的規模,或產品歸于《鼓舞進口技能和產品目錄(2019年版)》均可申報。
(二)申報的產品須為近三年研制并出售,且通過國家授權檢測部分的確定。
(三)申報產品要求具有知識產權,產權歸屬清楚,并在其申報產品出產過程中發揮中心支撐效果。
(四)產品及其出產過程應契合國家產業方針、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二、申報時刻
企業報送材料至當地受理部分截止時刻為2020年11月30日。
三、2020年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只受理一批次,請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及相關擔任單位做好轄區內企業的安排申報作業。
(詳細材料內容詳參官方告訴)
總體來說,2020年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確定的要求有以下幾點改動:
1.確定條件的改動,刪減了2006的高新技能產品目錄及高新技能產品進出口目錄,而且更新選用2019版的鼓舞進口技能和產品目錄,這個產品規模更加明確。
2.之前申報的產品要求是通過國家授權部分確定或通過市場檢驗得到認可,規模相對寬松只要契合其間一個即可,可是最新的方針側重強調產品在近三年研制一起取得國家授權部分確定,其表現產品是最新的,且產品先進性和技能水平高。
3.新方針強調產品具有中心知識產權,且知識產權為產品出產供給中心知識產權,進一步表現產品立異性及技能水平的先進性。
4.申報的紙質材料組成要求改動,新方針要求在基本材料的基礎上供給三選一的選擇性佐證材料。
5.反應產品市場運用的證明材料方面,新方針增加出售合同,與出售發票和檢測報告一起供給,曩昔選用供給出售發票外人選其一的方法,新方針材料佐證的對應性系統性更強。
6.曩昔可以依照企業實際情況有則供給一些研制機構相關證明、產品市場分析報告、科技成果鑒定材料以及企業的上年度財務報表等,新方針需三選一方法必須供給國內先進、國際先進、國內首創可代替進口中的一個,而且需求供給國內外同類產品技能標準、申報產品的質量標準及對比分析報告,新方針要求更高,進一步需求證明產品先進性以及產品定位。
可以看出,新方針中心要求更一致,對產品技能水平、市場競爭能力、產品優勢、產品質量、產品立異性等有更高要求。
當然,如果企業覺得需求注意的問題和預備的材料過于冗雜,那么也可以直接托付專業牢靠的代理機構去申請,更加省時省事。
微略作為更懂技能的大型科技服務機構,終年從事高企確定項目申報,在企業高新申報服務領域已經積累了豐厚的經驗,對國家方針有著深刻理解和精確掌握,為企業供給專業牢靠的建議和解決方案,較大程度避免申報失敗風險。通過與研制人員交流,在對原始材料進行收拾、編輯和加工時可以精確切入重點,協助企業提高申報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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